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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医申请条件公布

9月16日~30日,我省具有中医药特长的人员,可向辖区县(市、区)卫生局申请报名当村医。

  省卫生厅、省中医药管理局昨日下发通知称,截至2003年8月5日,年龄在40周岁以上(含40周岁),有村卫生室同意聘任其执业的意向,有固定的服务人群,医德医术得到当地农村居民认可的中医药人员,可申请纳入乡村医生管理。

   省卫生厅、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其参加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,具体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。

  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《乡村医生执业证书》后,应予以注册执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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